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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賽訊息】觀光系99學年度第二學期英、日語演講比賽

大仁科技大學觀光事業系99學年度第二學期英、日語演講比賽辦法

一、主辦單位:大仁科技大學觀光事業系。
二、承辦單位:觀光系系學會
三、贊助單位:高雄國際遊留學教育中心
四、活動宗旨:為增進本系學生英、日語學習興趣及表達能力,促進學生互相觀摩與交流,並推廣海外遊留學機會,特辦此活動。
五、比賽時間: 中華民國100年6月14日(星期二)中午12時00分。
六、地點:
(1)日語組:哥倫布講堂(J102)
(2)英語組:機艙教室(J105)
七、比賽辦法:參賽者每人以3至5分鐘的時間,發表一篇主題有關「曾經去過且印象最深刻的國家或景點人、事、物介紹」之英、日語演講。
八、 參賽資格:
(1)本校觀光事業系學生(不限年級、學制)
九、報名方式:
(1)若欲報名者請上系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後,交至觀光系辦J棟一樓報名(報名方式請見下方報名表)。
(2)報名表收件截止日:100 年 6 月 10 日(星期五) 下午5時前。
十、活動費用:
(1)參賽者免報名費。
十一、比賽細則:
(1) 參賽者需於100年6月14日上午11時30分前於哥倫布講堂外的報到處報到,請準時辦理報到登記,並請出示學生證以便工作人員查驗,並完成參賽者抽出場順序,未依規定報到者視為棄權。
(2) 比賽過程中會安排計時員及計票員數名,並邀請一位主任及二位老師擔任評審之工作。
(3) 參賽者需準備為時3至5分鐘,主題為「曾經去過且印象最深刻的國家或景點人、事、物介紹」之英、日語演講,未滿3分鐘或超過5分鐘將按照時間扣分。
(4) 參賽者開始說話或有與觀眾溝通之表演動作開始時,計時員即開始計時,2分鐘時計時員舉牌提醒,4分鐘時舉牌提醒,5分鐘舉牌提醒參賽者;但超過5分30秒,將立即中止。
(5) 評分標準:內容 40%
發音 20%
表達能力 (音調、流暢度) 30%
        儀態 10%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1)講稿、字典及其他物品於比賽時不得攜帶上台,亦不得攜帶小抄筆記等,避免比賽不公平情事之發生。
(2)為避免影響參賽者,比賽過程中,不得喧嘩、拍照或攝影。
(3)本活動參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中餐便當。
十三、獎 勵:
第一名:新台幣1,200元
第二名:新台幣800元
第三名:新台幣500元
參加獎:所有參賽者皆頒發本活動比賽參加証明,以及嘉獎乙支。
(英語組與日語組各取前三名獎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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