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彩攝仁生』攝影比賽辦法
一、緣起
大仁科技大學為鼓勵高中職學生於繁忙課業之餘,培養良好休閒嗜好,藉由攝影比賽,帶動學生欣賞自然生態及古蹟建築之美,
進而注意到生態裡更多細節故事,及古蹟中的人文素養。深刻發現台灣之美、關心台灣、熱愛台灣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大仁科技大學
執行單位:觀光事業系
三、攝影題材
以「觀光旅遊」為主題,分「自然生態」、「人文古蹟」兩組。
四、作品繳交
1.傳統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參加,唯使用數位相機者,畫素品質須在五百萬畫素以上。
2.參賽時,一律將作品上傳至【Badongo網站http://www.badongo.com/】,
再至【MyRegie網站https://www.myregie.tw/registration!input.htm?id=5aee8fb5-642e-42b7-81aa-1eacee22bf4a】報名,
詳細辦法請至【大仁科技大學-觀光事業系http://tourism.tajen.edu.tw/】網站查詢。
五、資格
全國高中職愛好攝影之在學學生均可,每人最多三件作品。
六、收件日期
即日起至100年4月22日止
七、洽詢電話:(08)762-4002轉3701 洽 陳啟明老師
八、評選
1.邀聘本校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,公開評審。
2.評審評選期為100月4月23-30日
九、入選與得獎公布
1. 凡經入選者,將電話與e-mail通知。
2. 得獎名單於100年5月3日將公布在官方網站【http://tourism.tajen.edu.tw/】
十、頒獎及展覽日期
1.頒獎日期:另行通知
2.展覽日期:100年5月10日~5月31日,於本系庫克大樓一樓電視牆展出得獎作品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
分「自然生態」、「人文古蹟」兩組,每組各選出
特優獎一名,獎金伍千元正,獎狀乙面
優等獎二名,各得獎金參仟元正,獎狀乙面
佳作獎五名,各得奬金壹仟元正,獎狀乙面
入選獎十名,各得獎狀乙面
十二、注意事項
1.特優獎及優等獎得獎者不予重複,佳作獎、入選奬則不在此限,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,獎項得從缺。
2. 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,一次拍攝完成,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,不得劃線、裁切、接圖、翻拍、去線、格放、留邊、護貝、裝裱,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,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,其獎位不另遞補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3.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、發表、出版、佈置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,不另給酬,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,自由使用複製品。
4.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。